民法債編總論(二)
課程說明
本課程是民法債編總論(一)的繼續。一學期二學分,主要是在講授我國民法第二編「債」第一章「通則」(通稱為「債總」)中,有關「基於法律規定所發生之債」的部分,即「無因管理」、「不當得利」及「侵權行為」三種債之關係。
鑑於本課程上課時間及進度考量,本學期講授重點,將以「侵權行為」為主,「不當得利」次之,「無因管理」僅在時間許可範圍內,作簡要說明。
本課程屬必修基礎民法課程,上課方式以老師講授為主。由任課老師依據事先分發的講義,輔以黑板表解或圖解講授。學生須事先就講義及指定參考資料預習。學期總成績從嚴考核,未達理想標準者,將評定為不及格。
民法全部法律條文及有關民事財產法之特別法為上課時必備的資料。學生上課時須自備適宜的六法全書,最好是選購法律條文之後附有相關實務見解的法規彙編工具書。
本課程上課時,以講義為主,並無固定使用的教科書,但學生須就下列教科書中,至少選擇其一作為自修研讀的參考資料:
1王澤鑑:(1)債法原理(一):基本理論與債之發生;(2)債法原理(二):不當得利;(3)侵權行為法,第一冊:基本理論與一般侵權行為;(4)侵權行為法,第二冊,特殊侵權行為。
2孫森焱:(新版)民法債編總論,上、下冊
3林誠二:民法債編總論,上、下冊
4邱聰智:新訂民法債編通則,上、下冊
5黃立:民法債編總論。
6劉春堂:民法債編通則(一)契約法總論
7黃茂榮:債法總論,第一冊、第二冊
8陳自強:民法講義(一),契約之成立與生效;民法講義(二),契約之內容與消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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